北市住宅區餐飲業擬禁用木炭 首波鎖定燒烤、薑母鴨
記者陳家祥/臺北報導
為了響應地碳城市,臺北市環保局訂定《臺北市宜居永續城市自治條例》草案,擬強制規定餐飲業應設集氣、防制油污設備,並規範住宅區餐飲業只能使用瓦斯或電力,未來住宅區燒烤、薑母鴨店等不得燒木柴或煤炭,違者將處以3萬至10萬元罰鍰,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。
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6日出面說明,過去餐飲業有規範排放標準,但欠缺對設施的規範。他舉例,過去有住師大商圈、市民大道「燒烤一條街」附近的民眾,抱怨家樓下的窯烤披薩、燒烤店等業者因使用木炭,發生有煤煙、煙塵甚至異味等,雖業者有加裝集塵設備,但木炭味道仍難以隔絕,造成周邊住戶很大困擾。
盧世昌表示,依照現行的《空氣污染防制法》僅針對廢物排放規範,無法對業者使用的器材進行管制,因此決定將相關管辦法納入自治條例,未來被市政府列管的餐飲業,必須要設置空氣污染、異味、廢汙水的污染防治設備,同時也要求這些防制設備要定期維護,維護文件要留存備查。
由於北市目前住宅、商業區混合情形嚴重,未來自治條例上路後將對使用木炭的餐飲業者帶來衝擊,盧世昌表示,自治條例上路後,首波將鎖定常遭民眾投訴的燒烤業、薑母鴨及窯烤披薩等味道較「強烈」的業者,但也會給業者一段時間因應,逐步改善住宅區空氣品質。
盧世昌表示,此案目前正在預公告,之後會提到市府法規委員會斟酌各方意見進行審查,通過後會再送到市政會議討論,接著再送市議會審議、三讀通過,「預計最快108年上路。」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70306/878754.htm